新换的有“统一社会信用代码”的营业执照如上。
原“工商行政管理、质量技术监督、税务三个部门分别核发的营业执照、组织机构代码证、税务登记证”,已改革为“由工商行政管理部门核发的加载法人和其他组织统一社会信用代码的营业执照”, 原组织机构代码证和税务登记证不再发放。
如下链接所示的营业执照、组织机构代码证、税务登记证,已经上交开福区工商行政管理局。
http://www.10xlzx.com/show_bw.asp?showid=614